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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玉胜
3月28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《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研究和消费者感知调查报告》。报告显示,80.7%的消费者对商品过度包装持“多数情况反对”的态度,消费者对于商品过度包装比较反感,认为会“助长奢华之风、不良消费风气,造成环境污染、资源浪费等危害”。
每到传统佳节或购物狂欢季,反对过度包装的话题都会被冲上热搜。经过这么多年的舆论热议和相关科普宣传,“反对过度包装”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。中消协专题报告中有关“80.7%的消费者反对过度包装”的调查数据,可以佐证广大消费者对此已基本形成社会共识。有共识固然可喜可贺,但要把国民共识变为“共为”行动,是一个至关重要和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。
说到“过度包装”之弊,人们总会联想到“污染环境”“浪费资源”“增加成本”等问题。两年前,某企业物流部门一名高管倒卖公司废纸箱获利68万元,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,让人们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过度包装泛滥的严重危害程度。中消协此次调查报告显示,消费者对于商品过度包装比较反感理由,不约而同指向了 “助长奢华之风、不良消费风气,造成环境污染、资源浪费”等危害。这也是我们旗帜鲜明反对过度包装的民意与底气所在。
不过,摒弃过度包装的沉珂积弊,仅有“反对”态度还远远不够,还需提升消费者认知过度包装的能力和坚决抵制的行动。在消费者对过度包装相关认知的盲点方面,中消协的调查报告显示,虽然82.6%的消费者听说过商品过度包装,但66.0%的消费者不知道商品过度包装的正确定义,92.2%的消费者不熟悉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别标准;消费者判别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主要靠个人感觉,看是否是“欺骗式包装”“豪华的包装”是使用率最高的方法。
由此可见,判断和认识商品过度包装不是简单的“感觉”问题,而是涉及十分复杂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素养。2009年3月,我国首次制定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对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限制指标以及计算方法,并于2021年9月对此进行了完善修订。“新国标”既是为堵住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漏洞与短板,同时也为适应网购市场出现的新情况。
比如,旧国标中有一个行业术语叫“初始包装”,指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。有企业就利用这一术语做文章,故意将初始包装做大,内装物很少;或将初始包装做成不规则形状,以提高初始包装体积,降低包装空隙率等等。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、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,以及相应的计算、检测和判定方法,规范了31类食品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。尽管国家标准中计算包装空隙率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专业度过高,但普及这些标准能在一定程度上助益消费者的知情与维权。
消费者是过度包装的最终受害者,反对过度包装贵在社会的群防群治和消费者的务实维权。中消协为此提出的“八条建议”涉及标本兼治的各个层面,切中堵点并具有可操作性,期待引发更多舆论关注、务实研究并得以精准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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